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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24年暑期赴境外交流学习学生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经济学院  编辑:马晓雪   发布时间:2024-04-29  发布来源:经济学院    浏览次数:

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展在校生出境学习交流渠道,结合学院实际和专业需求,2024年7月中旬,学院将推荐优秀学生参加为期一周的新加坡高校研习活动。为做好交流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选拔、推荐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二)、研究生(非毕业年级)。

2、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入学以来无挂科,无违纪违规行为。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够积极参加学业之外的各类文体实践活动,行前通过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

4、具备一定经济基础。

5、遵守学习交流所在地法律法规以及交流学校和我校的有关校纪校规。

三、推荐及录取程序

1、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学院办公室、辅导员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习交流学生的推荐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4、推荐结果将在5月份公布。

5、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于5月6日(周一)上午11:00前提交《2024年暑期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见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境外游学期间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至年级辅导员处,辅导员初步审核签字后,连同《报名汇总表》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其它相关事宜

1、拟推荐名额:本科生10个,研究生2个。

2、推荐办法:在符合选拔、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依次推荐,其中,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加分项目。

(1)文化成绩:

本科生:50%×智育成绩平均分+10×CET4成绩/710+10×CET6成绩/710(雅思折算成大学英语四、六级,即10×雅思成绩/9,托福、GRE等同理,与英语四、六级成绩相比取高分)

其中,智育成绩平均分为加权平均分=大一上学期智育*30%+大一下学期智育*30%+大二上学期智育*40%

研究生:20%×课程学习成绩+30%×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计分+10×CET4成绩/710+10×CET6成绩/710(雅思折算成大学英语四、六级,即10×雅思成绩/9,托福、GRE等同理,与英语四、六级成绩相比取高分)

备注:①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课平均成绩×30%+非学位课平均成绩×10%;②平均成绩=∑(单科课程分数×课程学分数) / ∑学分数;③计分期限为研究生入学起至2024年1月31日;④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得分参照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评优计分标准(2023年6月版),分值不设限。

3、经费资助标准:学院承担学生参加暑期境外交流学习期间的的学费、交通费、住宿费,为每位参与学生购买意外险。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晓雪,59367970 

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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