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经基层团学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审核、综合考评考察、党支部委员会审议、学院党委审查决定,拟将以下28名学生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名单中的同学党员发展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5日下午16:00前向学院党委反映(可直接向年级辅导员、支部书记反映)。反映问题要具体详实,提供相应证据材料,便于调查核实。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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