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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之都”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经济学院  编辑:凌杰   发布时间:2024-11-13  发布来源:经济学院    浏览次数:

为鼓励学院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校友企业江之都财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学院捐赠设立“江之都”企业奖学金。2024年“江之都”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组织开展好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经济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金额

本次拟评选20人,奖励1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突出,在学生群体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能理论联系实际,知识面宽,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实习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就业创业、团学工作等活动或事务,表现突出,取得相应成果或获得相应奖项荣誉的,获得广泛认可;

5.未受到学院及学校各类处分。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主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江之都”企业奖学金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成果支撑证明材料,于1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辅导员。

2.资格审查。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评选细则对申请者个人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人员名单。

3.遴选推荐。通过材料评议或公开答辩等形式,遴选产生奖学金拟推荐人选。

4.民主评议。召开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相关情况予以民主评议、综合评审。

5.公示获奖。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民主评议确定后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对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学院成立“江之都”企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领导、组织复审、裁决申诉。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奖励先进”的原则。

2.在校期间每名学生最多只能获得一次 “江之都”企业奖学金。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并由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江之都”企业奖学金申请表

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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