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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引】往届毕业生党员材料与组织关系转接问题处理工作指引
作者:经济学院  编辑: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4-09-23  发布来源:经济学院    浏览次数: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学院党组织安排专人随时接收往届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系统转接发起、审批进度查询与咨询工作;

2.因出国留学或毕业时工作单位暂未落实经申请审批党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待暂留日期截止前,需主动、及时联系学院党建工作人员完成转接;

3.由个人原因导致的党组织关系长期未及时有效完成转接的,联系学院工作联系人,按以下程序办理:

(1) 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现组织单位开具的离校后表现证明;

(2) 提交毕业后至未转接完成期间工资流水并补缴党费(具体党费计算及对公转账账户,联系学院工作人员进行);

(3)提交个人手写检讨一份;

4.学院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联系人:徐艳同志(QQ号:2608487659),添加QQ时请注明“党组织关系办理”。

二、党员材料

1.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党员档案(含材料一、材料二、《入党志愿书》)均在毕业时封装,由辅导员装入个人人事档案进行了派遣(派遣地查询档案馆官网或咨询辅导员),党员档案均不在学校;

2.如党员毕业后,在单位进行党员档案核查时出现材料有相关问题或各省份、单位因材料标准不一致产生的相关疑问,需要学院党委出具相关函件证明时,办理流程为:

(1)现单位党组织来函(带公章,可以是扫描件),函件内需注明问题并附个人党员材料照片或复印件、扫描件;

(2)联系原在校期间所在党组织,由党支部依据材料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金一党支部(原金融专业单数班级):邹奕旋(QQ:2334265613)

金二党支部(原金融专业双数班级):冯小丫(QQ:1149882092)

国贸党支部(原国贸专业):陶非凡(QQ:1697879144)

财投党支部(原财投专业):李文卓(QQ:2412669914)

研究生党支部:李飞扬(QQ:1370883463)

(3)相应党支部核查后,出具相关材料,由党支部书记核实无误签字后提交学院党委出具复函。

3.对于因时代久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党员档案全部遗失的,由个人写具相关情况说明,个人联系在校期间所在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等能证明发展过程或事实的人员,在个人情况说明上予以签字核实,再由学院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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